民眾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本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民眾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本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
新聞摘要
  • 民眾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本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因辦理各項補助或證明之需要,到國稅局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本人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該局說明,為確保課稅資料安全,並符合稅捐稽徵法第33條課稅資料應予保密之意旨,納稅義務人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必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其他證明文件諸如:駕照、工作識別證、健保IC卡、老人證、護照、殘障手冊及戶口名簿等專屬用途文件,不能代替國民身分證作為身分證明之用;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國稅局方予受理。
 
該局提醒,民眾到國稅局申請查調本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本人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免因證件不齊而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