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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領先全國租稅優惠推住宅政策,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會審查通過
新聞摘要
  • 中市領先全國租稅優惠推住宅政策,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會審查通過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8年1萬戶社會住宅,為落實相關政策及保障市民居住權利,更率全國之先訂定「台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獎勵興辦社會住宅,並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弱勢族群。2017年10月25日經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通過,三讀通過後將可公布施行。
 
地方稅務局表示,草案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獎勵興辦社會住宅,主要針對政府興辦包租代管以外的社會住宅,房屋稅及地價稅全免;對於政府興辦包租代管及民間興辦社會住宅部分,房屋稅減徵20%,相當於比照自住房屋稅率,地價稅則按原適用稅率減徵80%。
 
另外,住宅所有權人如將房屋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4條第2項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土地在一定面積範圍內可按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課徵地價稅,希望藉此鼓勵住宅所有權人成為公益出租人,同時也提升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原住民、災民等弱勢保障。
 
地方稅務局指出,「台中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為率全國之先制定,感謝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通過,待三讀通過後即可公布施行,進一步提升宜居城市發展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