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興富發季季發,Q2配息1元,合計配發4.5元現金股利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上市營建股興富發(2542)2019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公告,2018年暨2019年上半年度合計每股共配發4.5元現金股利,預計10/30發放。繼晶圓代工龍頭股台積電(2330)響應新版公司法實施一年多次配息,興富發為營建股率先採用「季季配」的第一家建商,2019年第二季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元/股。
 
興富發107年度配發股東現金股利3.5元/股,加上2019年第二季配發股東現金股利1元/股,合計共配發4.5元/股(即每仟股配發4,500元),將於2019年10月30日發放。新版「公司法」於2018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被稱為「股王條款」的第228之1條,放寬企業每年分配現金股利方式,得改為每季或半年分配,新制度宣告台股接軌國際多次配息時代來臨。興富發於2019年6月10日股東會已經完成修章,依法可以執行季季配,並於Q2開始執行,未來視營運狀況,Q3財報經董事會通過後,決議配息情形,讓股東在第一時間共享盈餘收益。
 
興富發公布上半年經會計師核閱後財報,累計營收138.29億元,營業毛利40.83億元,毛利率29.53%,營業淨利26.82億元,營益率19.40%,稅前盈餘23.04億元,本期淨利20.05億元,合併稅後盈餘20.99億元,EPS 1.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