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記得向稅務局申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繼承房屋,記得向稅務局申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新聞摘要
  • 繼承房屋,記得向稅務局申辦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納稅義務人死亡,應繼承房屋如為已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可持已辦繼承移轉後之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謄本,向稅務局辦理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但若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不必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移轉登記,納稅人往往疏漏未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進而引起徵納雙方的困擾。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繼承取得房屋時,在向國稅局辦完遺產稅申報取得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要記得檢附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等文件向稅務局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如未申請房屋稅納稅人名義變更,該房屋之稅籍仍將維持為原登記之納稅人或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的共有狀態。
 
稅務局提醒民眾,繼承房屋尤其是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時,請務必向稅務局申請變更納稅人名義,以避免產生納稅人名義與實際不符之情形發生,而影響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