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取得的土地,如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重新申請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要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改變,所以繼承土地之新所有權人應重新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地價稅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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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
民法第1202條:遺囑人以一定之財產為遺贈,而其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有一部分不屬於遺產者,其一部分遺贈為無效;全部不屬於遺產者,其全部遺贈為無效。
歷年各年齡級距之女性納稅人占比雖均較男性低,惟隨女性工作年資、所得提高及財富累積等因素影響,30歲以上年齡層之女性占比逐漸提高,2023年65歲以上女性占比更接近5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