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房屋如含未辦保存登記部分,記得要報繳契稅,以保障雙方權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移轉房屋如含未辦保存登記部分,記得要報繳契稅,以保障雙方權益
新聞摘要
  • 移轉房屋如含未辦保存登記部分,記得要報繳契稅,以保障雙方權益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陳小姐來電詢問,房屋頂樓增建要一併買賣移轉,申報契稅要注意什麼?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如有加蓋建物(違章增建)等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仍屬建築改良物,如要一併移轉,申報契稅時,需於契稅申報書第13欄「移轉情形」欄位勾選「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並於公定格式契約書之「申請登記以外之約定事項」欄位加註「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一併移轉」,為避免日後產權糾紛,請務必核實填寫,以保障雙方權益。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移轉房屋如有未辦保存登記部分併同移轉,一定要申報繳納契稅,如漏未申報繳納契稅,被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檢舉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