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安全家居
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新聞摘要
  • 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高之電器產品,民眾於2019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於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提出申請,每台最高可退還貨物稅新台幣2,000元。
 
該局另表示,民眾申請退還前述貨物稅者,應依限提出,逾期不得申請,至於申請方式有二:
 
一、線上申請: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使用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使用組織及團體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熱門連結(或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
 
二、紙本申請:
(一)郵寄申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申請書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者免附)及載有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或收據影本郵寄至任一國稅局辦理。
(二)臨櫃申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者免附)及載有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或收據影本,並攜帶保固書或其他載有機器號碼之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俾利臨櫃填寫申請書。
 
民眾如對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貨物稅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查詢相關規定。(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