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採開新一波打房措施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北京市政府2011年2月16日再度採取嚴厲打房措施,由北京市發動的打房措施是否會帶動中國內地各大城市也採取新措施,深受各界關切;這次新的打房措施中,以減少買方需求為重點。

根據北京市政府發布《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檔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中,列舉出8大方向,自該通知發佈次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持有北京市有效暫住證在北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此外,「十二五」期間北京市計畫建設、收購各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實現住有所居目標。完成2011年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20萬套以上,發放租賃補貼2萬戶,竣工保障性住房10萬套。全面啟動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
、配租工作,2011年年底前實現配租入住1萬戶以上。

各金融機構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政策。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可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全面落實2011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計畫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開展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對超過2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並處以閒置1年以上罰款。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北京市政府這次採取的8大打房方向包括:1.認真落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3.加強稅收征管;4.切實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5.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6.合理引導住房需求;7.建立健全約談問責機制;8.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