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父親,養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兒,取名「志玲」,長到亭亭玉立的時候,引起很多男士的覬覦,進而開始打自己女兒的主意,父親為了解決這個困擾,想從這些「覬覦男」之中,選一個家世好、人品好的好男人,把自己的女兒託付終身。

於是,這位父親把女兒「公開招標」,為了擺脫沒錢的人想來湊熱鬧,訂出女兒的底價是3億元,這樣的價位嚇退了一些財力不夠的「覬覦男」。但是,還是有很多有錢的「覬覦男」,想要奪下這個貌似天仙的「志玲」,紛紛開始計算該出價多少,才能「得標」。

A號「覬覦男」家中已有一妻,想要標下「志玲」為妾,所以,只願意出3.5億元,他想:「我經有妻了,多一個妾無妨,標到算是錦上添花,沒標到就算了。」

可是,B號「覬覦男」不是這麼想,他是單身,自己身家也還不錯,但是,「志玲」實在太漂亮,所以,一定要娶她為妻,於是,他暗自決定要出價5億去「得標」。

偏偏這個B號「覬覦男」有一個商場上的死對頭C號「覬覦男」,C號男別的沒有,因為做保險,就是錢多,當他獲悉B號男對於「志玲」勢在必得時,C號為了讓B號痛苦,決定出更高價格標下「志玲」,於是,他出了一個別人都不敢出的天價~6億元,比原來3億元的底標價高出1倍。

一堆人參加搶標之後,果然是C號「覬覦男」,以6億元得標,這樣的價格嚇壞了所有人,也讓B號男氣得快要吐血。

這樣的搶標事件之後,有2件事在延續著發生:
 

(1)「志玲」的鄰居,也有一個女兒名叫「如花」,「如花」長得平凡,看到隔壁「志玲」以高於1倍的價格被搶標,「如花」的父親心裡開始篤定的想,「人家出價3億,都可以6億成交,那我家女兒以後開價起碼要4億起跳才行」,這個父親沒想到「自己的女兒長得比較平凡」。

(2)另一個在發生的,則是C號男標下「志玲」之後,並沒有「圓房」,依舊保持「志玲」的處子之身,因為他知道B號男一定會忍不住想要奪回「志玲」,所以,C號男保持著「志玲」原本的高貴與純潔,等著B號男用高價買回。終於,B號男忍不住對於「志玲」的思念,最後向C號男情商,以8億元買回,C號男什麼都沒做,淨賺2億元。

故事說到這裡,請把「志玲」當成「土地」,把「覬覦男」當成「財團」,你就會懂這個故事了。這個故事的結論是告訴你:

(1) 土地標售、搶標的背後,都有其特殊的故事,得標的價格可以視為「特案價格」,而不會成為「通案價格」,別以為一筆土地賣了高價,其他土地就「理所當然」的應該漲價,要知道,每塊土地條件都不一樣,價錢當然差很多。

(2) 財團買地「囤地」,什麼都不用作,然後再把土地賣給另一個更想要土地的買家,轉手之間,結果就可以賺大錢,這種才是政府應該注意的事。

以後看到土地標售,不管是「政府標售」還是「民間標售」,看看就好,背後的故事,出價人的心態,都不是檯面上那個得標價所能解釋的。(本文撰寫於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