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非都市土地中特定農業區 盡快檢討變更

朱立倫:非都市土地中特定農業區 盡快檢討變更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灣對土地政策基本上是「管理重於輔導」,但常常政府腳步非常緩慢,新北市長朱立倫指出,新北市最常見的情況為,「非都市土地」及「都市計畫」內農業區,都不是種田,是在「種房子」,而工業區變成住宅區、住宅區變成商業區等都是城市發展中種種怪異的現象,他贊同地政局提升行政效率,簡化變更編定業務冗長的審議流程,從190日縮短至60日即可完成。

「非都市土地」是指尚未編定到都市計畫內的土地,新北市此類土地面積占全市面積約42%,含農牧、林業用地、建地及其他用地,應如何達到保育土地資源及平衡城鄉開發,地政局長康秋桂於市政會議中針對「非都市土地編定管制業務推動策略」進行專題報告,針對變更編定業務、使用管制業務,及區域計畫通盤檢討等說明地政局政策。

朱立倫表示,土地政策關係到國家發展、財政補充及民眾權益的分配,而民眾的步伐往往比政府快,政府或因公文作業流程,與民間產生落差和延誤,究竟政府對還是民眾對?到底政府應扮演管理、輔導角色或配合民意?都是許多國家面臨到的問題。

針對行政院現正研議《土地徵收條例》,禁止徵收「特定農業區」內土地,朱立倫擔心,這會對新北市影響很大。他指出,新莊、泰山、柑園許多地方連一棵稻子都沒有,都是房子或工廠。特定農業區是指優良且規劃過的農業區,作為農耕使用,但在都會區的特定農業區是早期的規劃,已不符現況,需趕緊檢討,至少先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未來才有機會發展。地政局表示,對於在都會周圍的違規區域,除可請經發局納入專區輔導外,或可由城鄉局未來擴大都市計劃,以根本解決問題。

另對於未登記的違規工廠應如何處置,朱立倫舉立法院前些時候在討論對未合法登記工廠予以輔導時,出現的兩種看法為例,從經濟部角度來看,這些工廠從事生產,創造國家收入、就業機會,只不過土地不符合使用分區,是內政部土地政策相關作業趕不上人民需求;但自內政部角度來看,農地蓋成工廠就是違法。

目前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對於泰山、柑園地區未登記工廠,可有7年緩衝期,待經發局協助納入專區處理後,可不再受到法令拘束。朱立倫強調,由此來看,正本清源還在土地政策,非經濟政策。要將違規工廠輔導搬遷,難度太高,倒不如從土地管制政策著手,他強調,政策制定時,合法性重要,但也要兼顧合情合理。

至於如何管制違章的鐵皮屋工廠,莫使市民認為有一市兩制情形出現,朱立倫建議,既然土地使用分區從經濟部角度都有輔導辦法,在建築法規上也應要求違章工廠在容積率、建蔽率、消防通道、景觀方面符合一定標準。

朱立倫強調,非都市土地推動策略面需要相關單位共同配合,包括城鄉局制定區域計劃大框架、農業局協助研商釋出特定農業區的方式、水利局就河川用地有完整策略。將土地政策的上位計畫做出合理、合法又合情的調整,對民眾權益、政府財源及新北市城市發展將有莫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