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奢侈稅稅收合計17億1,822萬元
  • 2011年8月與5月每坪單價相較,降幅最大者為台北市,達10%。
  • 奢侈稅條例適用疑義作成7則令函及1則公告

奢侈稅半年開徵共收到17億元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自201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稅收合計17億1,822萬元;其中不動產核課1,533件,稅收10億8,653萬元,特種貨物核課1,596件,稅收6億3,060萬元,特種勞務109萬元。

財政部表示,實施奢侈稅以來,不動產的交易量呈減少趨勢:依內政部統計買賣移轉建物所有權登記棟數,2011年6至10月全國建物買賣棟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4.86%,台北市及新北市減少比率分別為23.03%及26.55%;2個直轄市交易量下降主要原因,與一般認知投機客多集中在大台北都會區,奢侈稅施行後,投機客紛紛出場有關。

財政部表示,經分析五大都會區買賣契約單價不動產成交價的變化,以2011年8月與5月每坪單價相較,降幅最大者為台北市,達10%,其次為台中市4.77%,新北市為2.78%。8月與1月每坪單價相較,降幅最大者亦為台北市,達11.89%,其次為台中市4.84%,新北市則為3.81%。新北市價格較台北市下跌幅度較小的原因,除受惠於民眾因台北市房價較高而改於新北市置產外,可能與多項公共或交通建設開通或興建有關,例如新莊副都心、捷運蘆洲線、三環三線等重大公共建設。

有關奢侈稅條例適用疑義,截至目前為止,財政部共作成7則令函及1則公告,包含:持有期間之計算、排除條款內1戶自住房地之認定、出資者參與市地重劃取得抵費地及公告出售新購自住房地之非自願因素等。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奢侈稅對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促使房地產回歸合理正常的市場交易已有初步效果,併同對高額消費及勞務所課租稅,其稅課收入,將依法定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亦有助於衡平社會觀感、落實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