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 近4年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專題報導
自用住宅 近4年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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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用住宅 近4年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在《近年房屋稅徵收概況及稅制變動前後之比較》的研究報告指出,近年房屋稅稅收連年成長,2018年已達790億元左右水準,主要與應稅房屋數量增加有關,其中高價值的鋼骨結構房屋增加更是稅收增加的重要推手;另2014年起修正的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用,非自住用房屋適用較高稅率,稅收從2015年50億元升至2018年的75億元,4年總計挹注地方政府262億元,有效提升地方政府自籌財源比重。2018年全國自住用房屋較2015年增約9萬戶,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新北、台中、台南也有2%以上的水準,台北市則逆向減少4.3%,反映了房價、產業發展及人口遷移的關聯。
 
而與居住正義切身相關的自住用房屋稅額,則從2015年275億元增至2018年291億元,4年來僅增16億元,考量自住用需求房屋稅籍成長因素後,若僅由稅收金額增加而批評政府剝削民眾,較欠公允。稅制調整後的影響,首先從住家自住用、非自住用的稅籍戶數觀察,2018年全國自住用房屋較2015年增約9萬戶,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新北、台中、台南也有2%以上的水準,台北市則逆向減少4.3%,反映了房價、產業發展及人口遷移的關聯;而非自住用全國成長約7萬戶,增幅10.8%,六都以台北市增1.8萬戶最多,非自住用房屋的大幅增加,可能與買房當房東、或建商惜售或囤房狀況依然存在,其增減情形後續值予密注。
 
其次,在房屋稅負擔情形方面,稅制調整後全國稅額4千元以下增4.1萬戶,萬元以上者增32萬戶,稅額萬元之房屋通常為折舊率低之新屋,或是地段好、坪數大之豪宅,2018年以新北市21萬戶最多,與重劃區、新市鎮等新屋較多有關;再就應稅戶數的稅額分級距來看,2018年全國稅額4千元以下者占比高達52.2%,雖較2013年下滑2.7個百分點,但亦顯示全國逾半民眾並未受稅制調整影響而大幅增加負擔。
 
最後,在房屋持有情形方面,稅制調整後營利事業全國持有2戶者增幅14.2%高於1戶者12.1%,差距2.1個百分點,六都以台北市差距3.7個百分點最大;自然人方面,2013至2018年持有兩戶者增幅20.6%遠高於持有1戶者9.4%,六都亦為台北市差距14.7個百分點最大。可見台北市對2戶以上房屋之需求,即使稅制改革後2戶以上採取差別稅率,仍有相當成長力道,而此期間其自然人持有1戶者僅增5.5%,似乎亦反映目前於台北市房市對初次購屋者不友善的社會現況。在房屋稅條例規範下,地方政府對房屋稅基具有調整絕對權力,尤其是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各縣市應視情形滾動調整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以利引導房屋市場健全發展,維護國人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