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喜歡日租套房 政府開始稽查

背包客喜歡日租套房 政府開始稽查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坊間以日租、長短租套房為名,經營類似旅館業或民宿之商業行為,此現象普遍存在各縣市,2010年9月10日臺北市議員邀集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消防局、建築管理處、商業處等單位,就此現象與適法性召開記者會。

觀光傳播局表示,有關日租套房,以較為便宜之價格,招攬年輕背包客入住,不但影響合法旅館業之經營與衍生公共安全問題,對於住客也缺乏安全保障。由於日租套房為「不動產租賃業」,與發展觀光條例所規範之旅館及民宿經營樣態不符,因此日租套房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地政司、至於地方政府則尚無主管機關。

因地方政府係執行中央法令,所以觀光傳播局曾多次向中央機關反映,內政部地政司及交通部觀光局也正積極研議如何修訂法規將之納入管理,以維護住宿安全。

在法令尚未完備前,觀光傳播局已要求承辦同仁平時積極於網路搜尋,加強查察,另如接獲民眾檢舉,即邀集北市府相關權責單位前往現場聯合檢查,並依相關程序及認定標準進行現場營業樣態之認定,若該業者違規經營旅館業或民宿事證明確,則依相關規定裁罰,若違反本府各權責單位規定,則由各單位裁處;此外,檢查結果亦函知財政部國稅局,以免其有逃漏稅之情形。

日租業者係屬個人將其所有之房屋從事長短期租賃,依據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規定,日租套房之經營係屬「不動產租賃業」,非屬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已辦妥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商號或公司,皆可經營「不動產租賃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