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管理國有土地已從靜態管理及出售,轉為標售或地上權多元活化資產。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產署管理國有土地已從靜態管理及出售,轉為標售或地上權多元活化資產。
新聞摘要
  • 由以往靜態管理與出售轉為地上權或出租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國有財產署已從過去偏重靜態管理及以出售為導向,轉為現在積極活化運用,本於公地公用、賣小留大、永續財源的處理原則,積極以出租、出售(讓售及標售)、設定地上權、協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國有土地開發等多元方式運用,創造最佳財產處分及收益收入。

行政院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第15次會議,會中財政部報告「國有土地活化作業辦理情形」,說明中央部會督促所屬管理機關積極檢討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的國有公用建築用地,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或擬具使用計畫辦理活化的執行情形。

國有財產署於會中就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報告近5年處分及收益情形。
會議另安排交通部報告所屬國營事業被占用、被借用逾期及閒置不動產的處理成果及中央銀行報告所屬中央印製廠被借用逾期宿舍的處理成果,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聽取報告後指示,對閒置或低度利用宿舍之處理,各機關應有更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