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基地涉及部分地上物佔用拆除,已於2014年3月中旬由佔用戶自行拆除(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市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基地涉及部分地上物佔用拆除,已於2014年3月中旬由佔用戶自行拆除(圖: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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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基地涉及部分地上物佔用拆除,已於2014年3月中旬由佔用戶自行拆除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北市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基地涉及部分地上物佔用拆除,經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與佔用戶用心協調,已於2014年3月中旬由佔用戶自行拆除,過程相當圓滿,新北市社會住宅也向前更邁進一步。
 
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科長張壽文表示,新北市中和區秀峰段地號179-4號土地為中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用地),面積389平方公尺,被民眾長期佔用,影響施工動線及進行。在2013年底協調過程,佔用戶陳情因接獲年菜下訂,陳情希望能給予緩拆期限,經里長、地方議員建議兼顧法理情,新北市府評估不影響整體進度,緩拆期限並獲得共識,並由佔用戶切結自行拆除,並清運拆除後之 廢棄物。目前佔用戶已於3月中旬自行顧工拆除,在民生經濟與公權力權衡下劃上完美句點,並讓中和青年住宅案的施工能順利推展。
 
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獎勵民間參與推動興建社會住宅、扶助弱勢,提供市民優質的青年住宅,從收回的土地租金、稅金及權利金,又可挹注在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財源,把餅做大、照顧更多弱勢者,並給予弱勢族群及青年朋友最大的受益及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