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計畫推動70年8條件的地上權「現代住宅」

經建會計畫推動70年8條件的地上權「現代住宅」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為了滿足一般民眾住屋需求,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劉憶如2011年5月4日晚間表示,將推動「現代住宅」,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出售70年房屋地上權給符合一定所得條件、本人及配偶名下均無房產者。

現代住宅的構想,近期就會提報行政院。劉憶如說,現代住宅有 8大要件,包含(1)面積不能太大、(2)要有無線寬頻、(3)開放式的空間設計、(4)地點要近捷運站、(5)社區功能健全、(6)綠建築、(7)新能源以及(8)價格要低廉。

所謂現代住宅是將符合一定條件房屋的70年地上權,以較便宜的價格賣給符合條件的民眾,購買的民眾必須是單身沒有房產,或者本人和配偶名下均無房產,且所得收入在一定水準以下者。至於現代住宅的區位,劉憶如說:「初期規劃在台北市和新北市,以公有地為主。」

劉憶如表示,推動現代住宅還有2個問題要解決,(1)是70年到期之後,所有權移轉的問題,(2)是次級市場,也就是換第2手的時候,是否還要針對第2個購買民眾有條件限制,這些問題都將等提報行政院之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