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豪宅

農舍?豪宅?傻傻分不清,查!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桃園縣政府表示,將在2012年展開對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清查工作,主要針對假農舍真豪宅及地價稅戶籍遷出改為非自用住宅使用、房屋增建未報繳房屋稅等都列為清查項目。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即將展開地價稅、房屋稅清查,重點項目為:

一.地價稅:
(一)假農舍真豪宅:原於農業用地取得農舍執照後,即改建為豪宅或變更為營業使用,已非屬農業用地範圍,即應改課地價稅。
(二)戶籍遷出改為非自用住宅使用:原已按自用住宅用稅率課徵2‰地價稅,因其他等因素將戶籍遷出,致原自用住宅用地無直系親屬設籍,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須改按一般稅率即10‰課徵地價稅。

二.房屋稅:
(一)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換句話說,不管有沒有產權登記,都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再依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而適用住家用、營業用、非住家非營業使用等不同的稅率(住家用1.2%,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1.5%或2%)。
(二)民眾購買無使用執照房屋或增建無使用執照房屋所履行的納稅義務,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對房屋變更使用情形及新增或改建房屋未申報,如經查獲如有匿報、短報契稅或逃漏房屋稅情形,則需遭補稅並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