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設老董SOGO案扳回一城

太設老董SOGO案扳回一城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太平洋建設(2506)總裁即SOGO前董事長章民強、總經理即SOGO前常務董事章啟明、及SOGO前執行董事章啟正等三人,並未以SOGO支付員工薪水赴中國太平洋百貨工作,因此判決無罪。

太平洋建設表示,台北法院2011年8月31日做作判決是因遠東集團入主SOGO後,未究明SOGO早自1994年開始,即與當時日方股東(日本SOGO)有陸續整合當時太平洋建設集團所屬SOGO、大陸太平洋百貨、台灣太平洋百貨等三個百貨系統,以收整合百貨系統擴大綜效之意,乃於1997年間指派SOGO員工赴大陸太平洋百貨等系統服務執行整合工作,卻誣指太設總裁章民強等三人以SOGO支付員工薪水卻外派至其他公司工作,有違法人格獨立原則,因此認為3人對SOGO涉有背信罪。

太設表示,法院審理案件時,總裁章民強等三人提出充分之證據,對當時SOGO中、日雙方股東的決策,以及百貨系統整合的經營策略一一加以證明,終於獲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總裁章民強等三人無罪。